
居间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居间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合同范本1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兹为不动产房屋委托出卖订约的媒介经当事人议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本合同记载不动产房屋(价格元整)出卖事宜,委托乙方办理订约的媒介一切行为,而乙方承认。
第二条本合同不动产房屋如下:
地点:市路地号
门牌号:市区路号
式样:式
建筑面积:
构造:
第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间自起至止个月。但期间届满后不再另订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灭。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托他人,或自行与他人订约出卖等情事。
第五条委托事务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而乙方必须提示其必要款额凭据或计算书或说明原因时,甲方应酌情给付。但委托事务终了时应即互相合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乙方关于订约事项就其所知,应据实报告于甲方,对于订立合同或支付款项无能力的人不得为媒介。
第七条甲方应于乙方媒介而成立合同办妥授权事务完竣时,给付乙方人民币元整为本件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金。
第八条前条报酬金于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未完成授权事务者,乙方应丧失该项报酬的请求并应偿还费用。
前项情形甲方已有先付费用的,乙方应即退还甲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订明事项依法的规定及有关法令的规定准用。
第十条本合同代书费及应贴印花由甲、乙双方各负担其份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居间合同范本2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居间人(居间方):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标的为 房产。
出售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买受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 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一)接受买受人购房委托,并提供相关信息给买受人,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二)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二手房)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项准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四)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托,并为出售人尽快寻找适合的买受人。
(五)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六)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
(七)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准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八)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
(九)积极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服务时间的确定方式
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应从接受出售人的委托时开始,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四)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五)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的相关秘密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订立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应按照出售人和买受人的委托,将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三)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四)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 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五)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体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 %作为佣金,即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2.5%。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一)居间人如果故意隐瞒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中约定及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 出售人、买受人、居间 ……此处隐藏7256个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仲裁或起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合同范本10委托人甲(出租人):
委托人乙(承租人):
居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栋____单元____室,共____套, 其设计结构为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 , 房产证号________ ,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年____月,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 见附件1)
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 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 附件2)
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 地段承租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 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 、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____%(具体数额为:_____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_____ %,(具体数额为:_____小写 、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 。 交付方式:_______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_________小写 。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小写 、大写 元,委托人乙:______小写 元、大写 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 款的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 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