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社会实践汇总5篇
社会实践 篇1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 ……此处隐藏4254个字……的很不一样。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感受到亲情的可贵,当感触最深刻的是看望孤寡老人,让我深深地感到他们需要关怀需要爱,也许他们脾气有点坏,也许他们对我爱理不理,也许他们头脑不清醒,也许他们耳朵不好使,我便耐心地和他们慢慢地说,关切地问他们的生活状况,亲切地叫他们一声“爷爷、奶奶”,长时间的孤独让他们有一些封闭,要融化这层隔阂需要时间,我们给他们单调的生活送去一份欢笑、一点温暖。
这次社会实践之后,我掩卷深思,思绪万千。这些老人真的很可怜的。他们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却很少受到社会的关心与照顾。我还经常看到老人们自己挑水喝,还要去城里为了生活而去卖东西赚钱,这些我看了好是心疼和心痛。心疼的是那些老人,而为那些对这些漠不关心的人而感到心痛和可悲。最让人难过的是政府对者些也视而不见,以点都不重视这些。虽然中央有说对老人的补贴,可是天高皇帝远,等到了老百姓这里就是岌岌可危的一点点东西而已罢了。物质上的资助没有也就算了可连精神上的安慰和关心也很少。还有就是子女没有尽到义务与责任。这种风气真的非常的严重。在这是实践活动中,我也充分的认识到我的不足之处。我觉得我需要学的东西还很多,也明白了一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团结合作,才能把事情做好。不管怎样,我会再接再厉,为自己而奋斗,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社会实践 篇4为了走进社会,我们学校让我们同学进行了走进社会的活动,这不仅可以让同学们学到很多外的知识,而且还可以让同学们更容易走进社会。为此我也在这次的社会实践中学会了很多的东西,而且这些还可能为我以后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喔。
当我正在发愁去哪实践时,就在网上碰到了姐姐,姐姐一听我说,边说刚好去你哥那店里实践吧,<>拿店再有几天就开业了,需要大量的人帮忙,放假你便是了,时再带上你的几个同学更好!
于是从十八号放假那天起,我的寒假工生活便正式开始了。刚一下火车,姐姐便在车站等着我,她带我到宿舍,相继便见到了我的同学(他们放假比我早一些)。中午2:0上班,我随她们一起到店里(重庆小调、四季火锅),进门很让我吃惊,还没有开业暂不说吧,里面更本就不像个店,除了桌子椅子之外,什们也没有。所以接下的五六天中,老板忙着买东西,我们就擦东西,大冬天的全用凉水,好多同学都把手给冻了,然后闲余的时间里还要进行培训,我们都干的是服务员,都是短期的学生工,什们都不会,所以主管就在闲余时间里对我们进行培训。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元月二十六号。
因为元月二十六号店里才开始试营业。试营业的第一天,老板、经理、主管,包括我们都非常紧张,因为不知道第一位客人会怎样评价我们的服务。当时我就站在大厅的最显眼处,所以客人一上楼第一眼就能看见我,我们店的第一桌客人就是我接待的。因为每个服务员都有自己掌管的台,我的是三个散台,记得第一桌客人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一个男的,当时他们一,先招呼他们坐下以后,突然一下子我们平时培训的我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不知道接下该干什们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经理好像看出了我有一些不知所措,于是便立马让主管过帮我,从倒茶、点菜、询问酒水、餐纸等,再到上锅、开火、下菜、添茶、买单、送客等等,整个流程下,我最大的感觉就只有一个字:累!但是当我看到客人填的顾客意见表时,我十分的高兴,他们说服务态度非常好!看到这句话时,我感觉我是无比的伟大,因为这说明我成功了,虽然说只是很简单的事而已,但是真真办起确实不容易!
很快三天过去了,虽然我们都非常累,每天早上九点半上班到下午二点下班,然后又要去为店里做宣传(发传单和餐巾纸),下午四点半又必须回到店里,然后一直但晚上十一点才能歇息。紧接着五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十五天过去了……、很快一个月便过去了。
最后当我们要回家的时候,彼此都还很舍不得,在此之间我认识许多人,许多朋友!这也是我的一笔财富。
最后我们就收拾好东西就各自回家了,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一直都睡不着,因为我的脑海都一直在想着综合实践的事,我心里想:虽然这次的综合实践是很累,但是我觉得这都是值得的,因为我在从中不仅学到了很多的知识,而且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同时,我也真正体会到了父母平时的辛苦!
社会实践 篇5Time is fly! 时间过得真快,寒假就快束了,怪不得人家说人生如梦。这一个寒假,我还是宝刀依旧,干起了老本行------家教。辅导对象,当然是那两个淘气包了---我的小弟们。
说干就干,其实早在放假之前,我就已经打好计划了。我把辅导重点放在他们的寒假作业上。所以,我的工作就是帮他们顺利完成老师交代的寒假作业。
回到家的前两天,我顾不上好好休息,把家里从里到外地打扫整理了一遍,紧接着就开始我的辅导生涯了。
我把他们的寒假作业本看了一遍,心理大概先有个底。我发现,他们现在的寒假作业与我当时的寒假作业没多大的变化。自己以前做过的作业,现在只是要帮他们再稍微辅导一下而已,这让我对自己更有信心了,加油!
我把两个人安排在一起做作业,这样就可以节约点时间,而且气氛不会太闷。当然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玩,是小孩子的天性。这种天性是不会随意旧能被抑制的。于是,我只好拿出“师严”,再用老爸老妈的旨意来压他们。威逼利诱之下,他们也只好乖乖就范了。
在辅导过程中,我着重采用了“启发”式辅导。所谓“启发”式辅导,就是当他们在做语文是,遇到不懂的绳子,或者是忘记了字的写法,我便会跟他们说一个相似的字,让他们对着一个相似的字进行“包装改换”。例如去掉该字的偏旁,换上另一个部首,是其字改头换面,成为正确答案。我认为这种方法有利于让他们不仅能够认识到更多的字词,也能对学过的知识进行巩固。采用联想记忆法,辨别相同点与不同点;把两个不同的字或词联系起来,这样就不容易忘记了。同时,还能够引发他们通过自我思考来获得正确的答案,一举两得。
在教他们做数学的时候,我采用“先总后分”方法。我先帮他们分析解题思路,逐点突破。然后我再让他们自己想一遍以及作出答案。当遇到类似的提是,我会让他们重温之前浆果的习题,理清思路,慢慢做。这种情况在做应用题,特别是解方程是经常碰到。不,我这也算是给自己作复习。因为,刚碰到题时,觉得很面熟,但有时竟也要想很久。有些甚至要向同许业求救,感觉自己挺失败的,都怪自己当初没有好好地听课。以后啊,我可不敢再马虎行事了。
辅导英语的时候就好办多了,毕竟这是自己的专业。而且,他们两个英语都学得不错。但我发现,年纪较小的那一个基本功打得还不够牢。我着重纠正他们的一些发音,并教他们一些背诵的技巧。我让他们对于需要背诵的短文要多读,所谓熟能生巧嘛!接着在短文意思弄清了的基础上,在一句句翻译过来,用中文背英文,毕竟中文我们更熟悉。
寒假即将结束,我的家教任务也就到此为止了。这次家教活动中,我也学到了不少。最大的收获就是耐性。未来要走的路还很长,要想实现理想,那就让我们继续奋斗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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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