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企业管理方案锦集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管理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管理方案 篇1按照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精神,结合矿业公司工作实际,为了切实搞好绩效管理,有效开展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依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以目标为导向激励和促进业绩增长,从而实现矿业公司的共同愿景,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业绩。按照矿业公司整体绩效、组织绩效、个人绩效进行层层分解,以工作业绩为重点,以责任目标为导向,实行过程监督,注重对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考核与分析。
(二)逐级考核。依据管理幅度和职责权限,实行自下而上逐级负责,以及自上而下的逐级考核。在考核过程中,注重落实责任,用数据说话,不讲客观;对于未完成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指标量化。对于所有纳入绩效考核的指标均实行量化,确定量化目标,进行量化考核。对于民主评议指标实行数据转换模型,将定性评价转化为考核数据后,再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四)客观公正。对于指标体系的确定、指标值的核定、绩效的评价以及考核的来源依据、考核结果的使用等均采取客观、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方式,达到社会公允。
二、考核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绩效考核范围主要包括矿业公司中层干部、主任工程师、专责主管、专责工程师等中层管理人员。
对各单位、部室经营管理者的考核流程是:考核部门提供考核数据→被考核人自我评价→人事部初评→矿业公司经理评价。
对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流程是:考核部门提供考核数据→被考核人自我评价→单位主管意见→人事部初评→矿业公司经理评价。
三、考核内容、方法
对领导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是以绩效指标为考核依据,从方法上是以目标管理为基础,从时间上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采取日常跟踪、月度累计、季度分析、半年警示和年度考评五种方式,以便及时进行监督、提示、调整、评价。年度考评要继续推行中层管理人员述职述廉制度,其考核结果分别与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绩效年薪挂钩。
(一)对单位经营者及领导班子的考核
经营指标(权重60%):体现单位的经营状况,主要考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重点包括:成本费用、利润、产品产量、工程项目等。
管理指标(权重20%):体现单位的管理水平,主要考核经营者的工作业绩。重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环保、绩效管理、自主管理、对标挖潜、管理达标等企业管理指标。
党委指标(权重10%):体现党组织在单位发展稳定中的作用,主要考核管理者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包括:稳定工作、四好班子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纪检工作等。
日常考核(权重5%):体现单位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及整训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主要是将管理达标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差错、失误考核扣分和工作责任追究考核扣分,经月份累计折算后纳入年度考核。
评议指标(权重5%):体现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民主意识、领导品质、经营管理水平。主要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群众满意度及生产经营管理的总体效果。
(二)对部室管理者及领导班子的考核
1、专业指标(权重70%):体现部室的专业管理水平和组织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承接矿业公司与之相对应的专业管理指标和部室费用指标。
2、管理指标(权重15%):体现部室管理水平及自身建设效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管理达标、绩效管理、对标挖潜等。
3、日常考核(权重10%):体现部室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及整训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主要是将管理达标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差错、失误考核扣分和工作责任追究考核扣分,经月份累计折算后纳入年度考核。
4、评议指标(权重5%):体现部室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部室作风建设,主要考核职能部室作用的发挥、专业管控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对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对各单位、部室其他副职、主任工程师、专责主管、专责工程师等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岗位绩效管理指标(权重85%)、日常考核(权重10%)和评议指标(权重5%)三部分。其中,岗位绩效管理指标重点包括:承接本部门与之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指标。日常考核主要是将管理达标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差错、失误考核扣分和工作责任追究考核扣分,经月份累计折算后纳入年度考核。
四、考核分析、评价
首先,汇总各单位、部室领导班子、经营管理者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打分情况;然后,分别进行对比排序,综合分析考核结果;最后,根据领导班子、经营管理者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的统一评价标准,分别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一)关于对单位经营者及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1、单位经营指标全面完成,且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五大主体考核得分×1.05系数),领导班子为一流班子,经营领导者为优秀。
2、单位经营指标全面完成,且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五大主体考核得分×1.05系数),领导班子为二流班子,经营领导者为良好。
3、单位经营指标未完成,或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五大主体考核得分×1.05系数),领导班子为三流班子,经营领导者为基本称职。(注: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关于对部室管理者及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1、部室专业管理指标全面完成,且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生产部室考核得分×1.05系数),领导班子为一流班子,管理领导者为优秀。
2、部室管理指标全面完成,且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生产部室考核得分×1.05系数),领导班子为二流班子,管理领导者为良好。
3、部室管理指标未完成,或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生产部室考核得分×1.05系数),领导班子为三流班子,管理领导者为基本称职。
(三)关于对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1、岗位绩效管理指标全面完成,且评议指标为良好以上的;或岗位绩效管理指标完成95分以上,且评议指标为优秀的,综合考核评价为优秀。
2、岗位绩效管理指标完成90分以上,且评议指标为良好以上的,综合考核评价为良好。
3、岗位绩效管理指标完成90分以下,或是业绩平平且评议指标为一般的,综合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
4、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中层管理人员,取消评优资格。若情节严重或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列为基本称职。
五、考核结果使用
( ……此处隐藏12502个字……本制度从4月21日起执行。如在运行中发现存在缺陷,再进行修订。
企业管理方案 篇8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 “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 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 “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 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五章 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 县环保局负责政策的解释和监督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